東莞市中洪路工程槎馬特大橋和馬瀝大橋施工期和營運期助航標志設置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441901-2021-09541
二、項目名稱:東莞市中洪路工程槎馬特大橋和馬瀝大橋施工期和營運期助航標志設置
三、采購結果
合同包1(東莞市中洪路工程槎馬特大橋和馬瀝大橋施工期和營運期助航標志設置):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中標(成交)金額 |
廣東省東莞航道事務中心東莞航標與測繪所 |
東莞市石龍鎮黃洲新城區P25地段 |
4,666,758.66元 |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合同包1(東莞市中洪路工程槎馬特大橋和馬瀝大橋施工期和營運期助航標志設置):
服務類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1-1 |
其他服務 |
東莞市中洪路工程槎馬特大橋和馬瀝大橋施工期和營運期助航標志設置 |
包括東莞市中洪路工程槎馬特大橋和馬瀝大橋施工期和營運期航標設置、橋梁施工期航標的維護以及相關掃床測量等工作。其中施工期航標設置主要包括浮標、施工警示標志、側面燈樁、禁止會船標志、橋柱燈等,營運期航標包括橋涵標、橋名標志牌、甲類警示標志、乙類警示標志、通航凈高標尺等。橋梁施工期間的維護期槎馬特大橋及馬瀝大橋各2.5年。 |
在不損害橋梁結構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助航標志設置及維護。 |
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日內完成施工期的航標設置,橋梁施工完工后30日歷日內完成營運期的航標設置。橋梁施工期間的維護期暫定槎馬特大橋及馬瀝大橋各2.5年,最終以橋梁實際施工工期為準。 |
工程質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內河助航標志》(GB5863-1993)、《內河助航標志的主要外形尺寸》(GB5864-1993);國家行業標準《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范》(JTJ287-2005);《廣東省航標管理辦法》、《廣東省航道局航標維護管理辦法》 、《廣東省航道局航標質量標準》等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若新發布或修訂的相關標準、規范等對建設項目執行新規定有明確時限要求的,須按新規定執行。 |
4,666,758.66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王艷麗、劉拓瑜、李澤洲、張浩銳(采購人代表)、鄒明耀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按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協議及原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規定的執行
代理服務費金額:
合同包1(東莞市中洪路工程槎馬特大橋和馬瀝大橋施工期和營運期助航標志設置):4.4334萬元。收取對象:中標(成交)供應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九、其他補充事宜
合同包1(東莞市中洪路工程槎馬特大橋和馬瀝大橋施工期和營運期助航標志設置):
供應商 |
資格性審查 |
符合性審查 |
技術得分 |
商務得分 |
價格得分 |
綜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薦排名 |
廣東省東莞航道事務中心東莞航標與測繪所 |
通過 |
通過 |
34.80 |
50.00 |
9.56 |
94.36 |
1 |
1 |
廣東省佛山航道事務中心南海航標與測繪所 |
通過 |
通過 |
21.80 |
30.00 |
10.00 |
61.80 |
2 |
2 |
廣東省南沙航道事務中心南沙航標與測繪所 |
通過 |
通過 |
25.00 |
23.00 |
9.54 |
57.54 |
3 |
3 |
廣東省廣州航道事務中心廣州航標與測繪所 |
通過 |
通過 |
22.00 |
22.00 |
9.61 |
53.61 |
4 |
|
廣東省深圳航道事務中心深圳航標與測繪所 |
不通過符合性審查,原因是:(一)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五)投標文件未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的。評審不通過 |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釆購人信息
名 稱:東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東莞市莞樟路東城段199號
聯系方式:0769-28091694
2.釆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
地 址: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東莞市南城區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B1108
聯系方式:0769-2280826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先生、陳小姐
電 話:0769-22808266
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7日